福建省农商行,农信社电子银行个人客户协议
    第一部分 通用部分
    第一条 名词定义
    客户:指享受农信社个人金融与电子银行服务的客户。
    个人VIP客户:指持有福万通贵宾卡并享受贵宾服务的客户。
    密码:指客户开立账户或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时自行设置的各种密码,如登录密码、电话银行交易密码、网上银行交易密码、查询密码等。
    服务:包括营业网点柜台、96336(即电话银行)、短信银行、居家银行、网上银行等农信社提供的个人金融服务。
    身份认证:指客户向农信社申请的用于在电子银行交易中识别客户身份的方式或手段,如客户号、密码、指定的电话号码、电子证书、数字证书、动态口令等。
    交易指令:指客户通过各约定渠道向农信社发出的查询、转账等指示,农信社对该指示自动执行。
    错误:指农信社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电子银行服务:指农信社借助互联网、公共通讯、电话集成线路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预约转账及信息类服务等,并为个人VIP客户增加智能理财等服务。根据服务渠道不同,可分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银行、居家银行等。具体内容详见分项。
    (二)农信社有权根据业务的发展,调整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的调整以农信社最新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客户。
    第三条 客户身份与安全保障
    (一)客户应妥善保管好客户号(或账号)、密码、交易指定电话号码、数字证书、动态口令等识别和保障交易安全的电子交易信息,因本人泄露以上信息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
    (二)农信社的任何工作人员均无权向客户询问其密码,客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密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包括自称是农信社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无论客户实际上是否将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在该密码下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被视为本人所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三)如客户的数字证书、密码遗失、被盗、遗忘或怀疑已被他人知悉,应立即对账户进行口头挂失或对相关电子渠道进行注销,在口头挂失或注销生效之前,或在口挂失效且未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之前发生的任何损失,由客户承担,客户无权提出异议或提起任何赔偿要求。
    第三条 交易指令
    (一)客户对发出的任何交易指令承担责任。除另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外,客户所有交易结果以农信社的交易记录为准。
    (二)客户在电子银行系统进行交易所产生的经过身份认证的电子支付信息,为有效的支付依据。依据电子支付信息打印的纸式凭证,与客户填制的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农信社据此进行有关业务处理。
    第四条 客户资料
    (一)农信社对客户资料和账户交易资料有保密义务。
    (二)农信社以统计分析、内部管理为目的,有权使用客户资料。
    (三)在得到客户许可或为完成交易指令需要的情况下,农信社可以将客户资料向第三方提供。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农信社有权向法定机构提供客户资料。
    (五)客户应保证其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客户的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农信社,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五条 错误的处理
    (一)客户自行查询或依据农信社寄送的对账单发现账单与本人的实际交易操作不符,应在15日内告知农信社并应说明错误发生的可能原因、有关的账号、金额等情况。农信社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并在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告知客户。如农信社认为错误确已发生并系农信社的原因,应在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错误加以纠正。
    (二)农信社应就错误的发生赔偿客户相应的损失,但以下情况除外:
    1、客户发出的交易指令中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或存在乱码等,造成交易未被执行的。
    2、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扣划、转账未执行的。
    3、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4、客户未能按照农信社的相关业务规定说明进行正确操作。
    5、客户的行为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
    6、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农信社的原因。
    第六条 法律适用
    (一)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条例、规定和通行的金融惯例。
    (二)本协议是农信社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电子银行业务内容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申请电子银行服务的,本协议经客户确认同意后生效;客户通过农信社柜台申请签约服务的,本协议经银行签章及客户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客户如需变更或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应在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后,通过农信社营业网点或约定的电子银行渠道办理;客户如需要变更功能签约关系的,可通过农信社营业网点或约定的电子银行渠道办理,如需要终止功能签约关系的,应通过农信社营业网点办理。
    (三)客户和农信社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客户终止协议自客户终止指令进入农信社系统时生效。在客户违反协议规定或农信社其他业务规定的情况下,农信社有权中止或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客户应按农信社公告的收费标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操作流程等规定执行,农信社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业务需要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正式对外公告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客户。客户有权在农信社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电子银行服务及相关签约功能,如果客户不执行变更后的业务规定,农信社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五)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 服务费用
    客户使用电话银行、短信银行、网上银行、居家银行、预约转帐功能、智能理财、富利宝功能等服务,应按农信社公告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并同意农信社从客户在农信社系统内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条 其他
    (一)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并且该突发事故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农信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子银行服务中发生的电子凭证和交易记录是确定交易真实和有效的依据。
    (三)农信社不介入客户与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交易纠纷,客户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农信社的款项。
    第二部分 分项服务
    一、电话银行
    第一条 名词定义
    电话银行:又称“96336”电话服务,指农信社借助电话为客户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
    当日累计交易总限额:指客户当日在农信社电话银行进行资金交易的总限额。
    任意转账当日累计限额:指客户当日通过农信社电话银行将资金转到签约账户、约定收款账户以外的未指定账户的交易限额。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农信社为未签约电话银行客户提供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口头挂失、登记预约等金融交易类和信息类服务。
    (二)农信社为已签约电话银行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汇款、代缴费、咨询、投诉、建议、口头挂失、登记预约、万通宝、预约转账、智能理财等金融交易类和信息类服务。
    二、短信银行
    第一条 名词定义
    短信银行服务:指农信社通过通信运营商的手机短信平台为客户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含账户变动通知服务、账户查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并将随农信社业务的发展不断丰富。
    第二条 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短信银行发送短消息并不保证能及时达到用户手中,因网络问题造成短信延时或用户手机等原因不能及时收到短信银行信息内容,农信社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第三条 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使用短信银行的客户须是国内合法手机用户(含移动、联通、小灵通),使用的手机必须能够正确接收和发送中文短信息。
    (二)客户可根据需要通过手机、电话银行或到农信社的营业网点签约开通/注销短信银行服务。客户成为短信银行的合法用户后,即可使用注册手机通过短信息方式获得农信社提供的指定内容的服务。
    (三)客户在使用短信银行时必须保证:(1)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不利用短信银行进行任何非法活动;(3)不干扰短信银行的正常进行;(4)遵守所有与使用短信息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三、居家银行
    第一条 名词定义
    居家银行服务:客户通过信息电话终端可实现自助办理银行卡查询、转账等便捷金融服务的全新特色电子渠道服务。中国境内的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均可申请居家银行服务。
    日累计定向转账限额:指客户签约卡号(必须为客户本人名下借记卡)之间的单日累计转账最高金额。
    日累计任意转账限额:指由签约卡号转出,非签约账户转入的单日累计转账最高金额。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农信社向居家银行签约客户提供银行卡查询、转账、改密、消费、贷款、还款、缴费、信用卡还款等业务功能,其中:转账包括定向转账和任意转账。
    四、手机银行
    第一条 名词定义
    手机银行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将客户手机连接至银行实现利用手机界面直接完成各种非现金银行业务的服务系统。
    登陆密码:进入手机银行菜单时,需输入登陆密码。初始登陆密码由系统自动设置,用户开通手机后,应即时修改登陆密码。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服务为在线交易。在线交易指为客户提供、转账、汇款、支付、缴费等服务。
    (二)客户有权选择手机银行服务的具体项目。
    (三)客户有权变更(增加或)或所申请服务的种类。
    (四)手机银行作为传统银行服务渠道的延伸,在未经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应遵守传统服务的相应规定。
    第三条 其他
    (一)已有银行实名制留密账户并拥有支持手机银行功能的手机的客户均可成为手机银行业务的客户。
    (二)客户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同意由银行在客户的手机SIM卡空白处打孔并安装手机银行贴片式芯片。
    (三)客户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可到银行任一网点办理,但对于客户办理注销、解挂、补卡、换卡业务必须到原注册网点办理。
    五、网上银行
    第一条 名词定义
    网上银行服务:指农信社借助因特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
    大众版:指客户在网上银行直接注册的客户所使用的个人网上银行版本。
    专业版:指客户在柜台签订本协议并同时选择使用网上银行安全产品的客户所使用的个人网上银行版本。
    数字证书:指客户向农信社申请的用以在交易中识别客户身份以及保障交易安全的电子文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客户仅可通过指定的农信社网上银行网站登录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对于客户登录其他网站导致的一切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二)网上银行大众版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账户管理、个性化设置等服务。
    (三)网上银行专业版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帐、万通宝业务、账户管理、个性化设置等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
    六、预约转账
    第一条 名词定义
    预约转账:是指客户通过签约由系统自动发起在未来某一个固定周期(每天、每周、每月)内持续完成多笔相同的转账指令,实现定期、定向、定额的汇款。
    第二条 功能约定
    (一)农信社根据签约信息按时准确地发起转账指令。若因客户的原因(签约卡号挂失、冻结止付、锁定)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转账延时或交易不成功的,农信社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二)预约转账功能的签约、解约和维护只能在农信社网点柜台办理(允许跨网点),系统允许多笔签约。
    七、智能理财
    第一条 名词定义
    智能理财是个人VIP客户根据日常资金使用情况,与农信社签订《理财协议》,在约定卡内活期最低结算留存额度和每次最低起存金额的基础上,通过选择不同的理财产品组合(包括七天通知、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定期)制定理财计划,从而实现个人存款收益增值的一项新型理财功能。
    第二条 功能约定
    (一)活期自动转存定期的条件:贵宾卡活期可用余额>=最低结算留存额度+每次最低起存金额,当天转存,当天开始计息。
    (二)七天通知存款支取规则:超过七天支取按开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七天通知存款挂牌利率计息,七天内提前支取则按支取日挂牌利率计息。
    (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期定期账户到期后自动转存,每次自动转存日期即为每笔定期存款的起息日,按转存日挂牌利率计息;每笔定期存款到期后以本息累计自动转存相应档次;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利率计息,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活期储蓄挂牌利率计息。
    (四)当卡内活期余额不能满足资金需要时,客户可通过柜台、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定期存款转回,转回规则是选择按账户进行单笔转回,不支持自动转回及全部转回。柜台办理单笔转回支持部提,电话银行办理单笔转回不支持部提。
    (五)客户部分转回七天通知存款,转回后余额必须在5万元(含)以上。
    (六)客户可通过柜台、96336电话银行进行签约信息维护,允许客户暂停或恢复理财协议。
    (七)只有当贵宾卡内所有定期存款余额为零时,持卡人方可撤销智能理财签约。
    八、富利宝
    第一条 名词定义
    “富利宝”个人自动转存定期存款业务是指通过活期与定期存款业务相结合,由客户与农信社(含合行,下同)签订《“富利宝”个人自动转存定期存款业务客户协议》,约定活期存款账户最低留存金额,以及自动转存的起存金额和定期存款种类(包括七天通知、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定期存款等),实现活期存款自动转存定期存款功能。
    第二条 功能约定
    自动转存起存金额要求: 七天通知存款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三个月定期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
    六个月定期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 一年期定期存款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
    个人结算账户只能选择上述一项产品种类,更改存款种类需将协议签定的存款种类撤销,重新签约后方可办理。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下,客户可以协议约定自动转存起存金额,自动转存金额为约定起存金额整数倍,剩余部分留存活期存款账户。
    定期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档次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按产品设计的相应期限计息;一个计息周期到期后,该期到期本息和自动转为下一计息周期本金。